为贯彻落实《海岛保护法》和《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指导和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的编写,我局组织编制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项目论证报告编写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了规范和推进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海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近日,本报记者就《办法》出台的背景、管理理念和确立的主要制度等专访了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司长潘新春。
依据《南极活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为保护南极环境和生态,规范访问中国南极考察站(以下简称考察站)活动,制定本规定。
为规范在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和相关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资源调查活动中所获取深海样品的管理,充分发挥深海样品的作用,促进深海科学技术交流、合作及成果共享,保护深海样品汇交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近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当前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的主要任务,提出了海洋管理工作的新举措、新要求。本报记者日前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石青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根据国家生态安全政策的部署和要求,统筹协调海岸带空间布局,构建陆海统筹的生态安全格局,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时代海岸带空间治理格局,国家海洋局组织编制了《关于开展编制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经第3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意见的要求,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制定了《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和《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见附件,以下简称国家标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告知。
11月28日下午,国家海洋局人事司李东旭常务副司长一行5人来质检总局,就加强海洋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顶层设计和制定本系统整合意见等工作,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组办公室座谈交流。
海上风电是我国新兴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海上风电对于促进沿海地区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海上风电项目实际占用和影响的海域面积大,对海域空间资源具有立体化和破碎化的影响。为促进海上风电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海域空间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维护健康的海洋生态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海上风电用海管理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