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实施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路船舶定线制以来,宁波舟山核心港区事故风险明显降低,船舶通航安全效率大大提高。近年来,随着宁波舟山核心港区的快速发展,核心港区船舶流量和通航密度逐年增大,通航秩序日益复杂,原有的定线制水域及通航格局亟需调整优化。
为加强船舶交通管理,保障船舶交通安全,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