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解读 两手发力谋好篇 统筹推进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8-12-07 00:00 来源:国家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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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谋划“十三五”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的关键之年。在这一关键的时间节点上,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如何谋篇布局、再上新台阶?对此,刚刚发布的《2015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提出,一手抓顶层设计,以理论研究、政策研究、规划编制为先导,一手抓体系建设,以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和依法行政为保障,统筹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好篇、开好局、再上新台阶。2015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点、亮点究竟有哪些呢?

关键词 关键之年 顶层设计

2015年是总结“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关键之年。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以理论研究、政策研究、规划编制为先导,全面加强顶层设计。

延伸解读 2014年,得益于年初高规格的海洋生态文明大调研,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有声有色,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做什么、怎么做的认识不断深化,直接促进了海洋生态红线、区域限批、海洋生态损害国家赔偿等制度的推进实施,理论研究对业务工作的带动牵引作用得到了有效彰显。

根据工作要点,2015年,在原有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和规划引领的力度,形成理论、政策、规划并驾齐驱的工作格局:在理论方面,将继续深入开展研究,结合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和最新要求,形成国家和地方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在政策方面,将搭建决策支撑平台,广泛凝聚系统内外智慧,开展重要政策选题和研究;在规划方面,将同步推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的规划研究和编制,明确重大政策、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从整体上来看,理论、政策、规划三者同步推进,将从方向、政策、制度、目标、任务、工程等方面形成系统思考和顶层谋划,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海洋生态环保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关键词 制度能力 继续深化

扩大海洋生态红线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制度实施范围,建立健全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继续推进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试点,分类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深化制度能力建设。

延伸解读 2014年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在这一年,海洋生态红线、区域限批、海洋生态损害国家索赔等制度逐步建立,海洋(中心)站能力建设、海洋船舶能力建设、生态保护能力建设、信息化能力建设等方面不断推进。

按照工作要点,2015年,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要在已有基础上继续深化。

制度建设将层层推进。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和指南即将印发,红线制度将在全国全面推开并在年底前以省为单位建立实施。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制度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完善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将在沿海深入落实,强化污染、破坏海洋生态环境重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标准,重点针对重要海洋生态区域和重大开发利用活动实施补偿。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试点除在福建、天津、宁波将继续推进外,还将在其他省(区、市)开展试点。

能力建设将分类推进。针对局系统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突出“一站多能”,要求各分局保质保量完成30个海洋站的建设任务;针对地方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突出“夯实基础”,要求重点加强市、县两级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针对在线监测网络建设,突出“协调推进”,从网络布局、标准制定、技术研发3个方面同步推进。此外,工作要点针对人才队伍建设、生态保护能力建设和信息化能力建设等方面,也逐一提出了要求。

关键词 依法治海 依法行政

做好依规立章、依法履责、从严执法三项工作,切实提高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治海、依法护海。

延伸解读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指出了2015年要重点抓好的四个方面工作,其中之一就是增强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依法治海水平。工作要点据此提出,2015年,要从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出发,切实做到依规立章、依法履责、从严执法。

在立法方面,将继续推动《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沿海地方做好本地区海洋环境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在履法方面,将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提质增效,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做到依法审批、依法决策;在执法方面,将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跟踪监测,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改。  

关键词 多措并举 统筹推进

统筹推进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监测评价、应急响应和生态保护等各项工作,形成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延伸解读 理论研究、政策研究、规划编制是先导,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依法行政是保障,最终的工作重点仍然是落在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监测评价、应急响应和生态保护等各项业务工作上,从而引领和保障整个业务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关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工作要点从健全完善制度、实施质量年专项行动等方面出发,对实施海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提出了要求,体现出从严从紧、提质增效的导向。特别是提出了要实施海洋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质量年行动,既开展海洋工程环评报告书和倾倒区选划报告质量抽检,以检查促进质量提升,又全面推行海洋工程环评专家库制度,启动新版海洋工程环评导则的培训,以考核和培训引领质量提升。

关于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工作要点针对生态文明示范区、保护区和生态修复三块工作分别提出了要求。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要求是“促旧立新”,在加强第一批12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同时,年内完成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区的评审批复工作。保护区工作的要求是重“量”更重“质”,在新选划一批保护区的同时,从提升管理质量的角度出发,重点抓好规范化能力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和监督检查三项工作。生态修复工作的要求是“规范深入”,不仅要继续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品牌,更要规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印发实施《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工作要点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质量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落实通报制度4个方面的要求。其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通报制度是两项需要特别关注的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就是要在去年成立的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在省级海洋部门和各分局尽快成立监测评价组织领导机构,建立配套的运行机制,形成全国海洋监测评价工作的“中枢网络”。落实通报制度是指深入落实去年出台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通报制度,及时发现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及时通报给当地政府,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海洋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关于陆海统筹防治海洋污染工作,工作要点明确指出,针对目前海湾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海湾的综合治理。针对16个污染严重、生态脆弱的重点海湾,其所在的省(区、市)从中选取1个~2个海湾,加强动态监测并试点开展综合治理。

关于海洋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工作,工作要点在针对赤潮(绿潮)、放射性监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等分别提出工作任务的同时,更加强调加强应急预案制修订,构建更加完善合理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工作要点中还明确要求各级海洋部门和各单位要逐级分解细化任务,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全年工作清晰谋划、有序推进、如期完成,同时重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工作激情热情,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推动和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争取2015年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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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oshi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