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业迎多项政策支持

发布时间:2020-03-05 00:00 来源:龙の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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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业迎多项政策支持

3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交通运输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自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疫情对航运业的冲击,但目前航运业还面临需求严重不足的问题,货船无货可运,客船大部分只能停航,要想恢复,还需时日。
据悉,我国的港口建设费是专项用于港口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根据《港口建设费征收办法实施细则》,国内出口货物每重量吨(或换算吨)港口建设费4元,国外进出口货物每重量吨(或换算吨)港口建设费5.6元,义务缴纳人是货物的托运人或收货人。有业内人士表示,货物港口建设费通常是向货主征收,但实际执行中很多由船东代付,因此,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免收的政策对贸易商及航运业来说均是利好。
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也是按照货物重量或体积收费,如20英尺外贸进出口集装箱重箱每箱的港口设施保安费为20元,40英尺重箱每箱30元;集装箱以外的其他外贸进出口货物每吨港口设施保安费为0.5元等。以1万箱集装箱船计算,优惠政策实施后港口设施保安费可节省4万元。
目前,由于疫情影响,航运企业普遍面临停航、资金紧张等问题。在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减免相关费用之前,许多地方政府和港口企业为促进航运企业复工复产已出台了一些政策。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今年2月提前发放了2019年港航产业资助资金,资助金额高达4.1亿元,并协调港口企业减免疫情期间港内堆场使用费。
厦门市政府2月22日宣布,减免部分港口收费,对厦门港集装箱货物的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全免,船舶引航费收费标准减半,降低外贸中转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减免集装箱拖车停车费等。
宁波舟山港2月24日发布《宁波舟山港关于进一步实施疫情期间港口作业费用减免措施的通知》,免收部分港口作业包干费、减半征收船舶供应服务费、对进口本地空箱库场使用费给予优惠、延长费用结算账期等,并提出对特别困难的企业,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减免。
2月26日,天津港发布关于进一步免除集装箱堆存费的通告。
此外,金融机构对航运业防控疫情及复工复产也进行了支持。2月27日,由交通银行联席主承销的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疫情防控债)成功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
有数据显示,在浙江宁波,截至2月29日,全市137家实际运营的水路运输企业全部复工;企业员工实际到岗率98.4%;610艘营运船舶中412艘在航、198艘停航。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是航运业的艰难时期,航运业恢复除了需要国家在税费减免方面的支持,还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在审批企业复工方面减少限制、保障道路畅通方面采取措施;同时,协调国内石化、钢厂、粮商、电厂等货主和国内主要航企,共同制定生产经营和运输保障计划,也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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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oshi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