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认证机构及人员:
为满足管理体系认证工作需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对《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发布(见附件,文件编号CCAA-101-1),自2015年11月20日起实施。本次修订增加了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和森林认证审核员注册领域,原《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43)和《森林认证审核员确认方案》(中认协注E2009]345号)同时废止。
为保证CCAA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工作的连续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11月20日起,已经取得能源管理体系高级审核员注册资格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按照审核员级别注册要求进行年度确认和资格保持;证书有效期满时,按照审核员再注册要求申请换发审核员级别注册证书。
二、自2015年11月19日17时起,CCAA将关闭认证人员注册系统中能源管理体系高级审核员申请端口,不再受理能源管理体系高级审核员注册/再注册申请。已受理的高级审核员注册/再注册申请,仍按《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CCAA-143)进行评价考核,符合要求的批准注册/再注册为高级审核员。
三、取得森林认证审核员(含高级审核员)确认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应申请“森林认证-森林经营”和“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审核员转换注册,逾期CCAA将不再受理转换申请。
转换方式和路径如下:
1.通过CCAA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提交注册申请,申请路径选择“体系认证审核员”-“森林认证-(相关领域)”-“越级注册/其他领域转换”;
2.按照注册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森林认证审核员确认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转换注册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四、取得“森林认证PEFC”和“森林认证FSC”产销监管链认证审核员资格的人员符合以下要求的,经认证机构推荐(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可申请“森林认证CFCC”产销监管链认证审核员转换注册。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并通过CCAA森林认证审核员考试合格;
2.经PEFC/FSC产销监管链主任审核员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推荐机构或其分包方获得国际认可服务组织(ASI)或其他境外认可机构“森林认证-产销监管链”认可 ;
4.经推荐机构或其分包方评定为主任审核员资格;
5.经国家认监委备案的认证机构推荐。
转换方式和路径同上,转换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五、本通知发布之前CCAA已经受理“ 森林认证-生产经营性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饲养管理”考试申请,考试通过且专业工作经历符合本注册准则相应注册要求的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直接申请“森林认证-生产经营性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饲养管理”审核员注册。申请方式和路径同上,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日 。
特此通知。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