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辅锅炉本体总装的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介质为设计压力不大于2.45MPa(25kgf/cm^(2)),温度为饱和温度的锅壳式船用辅锅炉(包括废气锅炉)。

CB* 3348-1988  船用锅壳式辅锅炉本体总装技术条件
CB* 3348-1988  船用锅壳式辅锅炉本体总装技术条件( 作废 )
发布日期:2018-09-21 实施日期:1989-05-01 发布部门:
简介: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辅锅炉本体总装的技术要求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介质为设计压力不大于2.45MPa(25kgf/cm^(2)),温度为饱和温度的锅壳式船用辅锅炉(包括废气锅炉)。
  • 标准序号:CB* 3348-1988
  • 标准状态: 作废
  • 中标分类: U船舶
  • ICS分类:
  • 发布日期:1988-11-19
  • 实施日期:1989-05-01
  • 作废日期:2005-07-01
  • 页数: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