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局关于开展中小型船舶突出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解读

发布时间:2019-12-20 00:00 来源:江苏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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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海事局辖区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事故19件,其中16件涉及3000总吨以下船舶,占比84.2%;共涉及运营船舶42艘,其中3000总吨以下的船舶27艘,占比64.3%。中小型船舶在事故船舶比例中占比非常高。

2018年,江苏海事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中小型船舶突出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但是船舶超载运输、配员不足、违反定线制航行、违规排放船舶污染物、涂改遮挡船名标识、进出港不按规定报告等违法违章行为仍然屡禁不止,这些行为都严重影响了船舶航行安全。

通过专项行动,整改查处一批水上突出违法行为,通报约谈一批管理差的公司,促进企业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船舶、船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章操作,避免船舶违法违章行为。改善辖区水上通航秩序,降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险情概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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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oshiz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