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企事业单位军品配套产品研制的积极性,鼓励自主创新,引导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产品技术研发,加快装机应用和推动军用材料(产品)发展,依据《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及《军品配套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