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从海关总署网站获悉,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料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近日,中国合格平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CNAS-CI01-G001:2018《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等检验机构应用说明文件换版工作安排的通知。
《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设立验船公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