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航运经济健康发展,助推交通强国建设,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交海发〔2001〕383号,以下简称《国内安全管理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的下列船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