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和《围填海管控办法》,推进海域海岸线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根据生态用海、生态管海的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