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水上无线电管理职责,做好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工作,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有关业务,江苏海事局近期发布《江苏海事局关于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适应海事法规变化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随着新的海事法规不断出台,部分原有许可项目的设置和条件发生了变化,需要进行调整。
8月1日,质检总局在京召开精简和规范“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论证会。作为国务院审改办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四个试点单位之一,质检总局在前期调研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选定“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为试点项目之一,积极探索精简和规范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标准、原则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