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0年2月20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017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了《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办水〔2017〕128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机构和有关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经2016年第2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9号),自2016年12月10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我部决定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起草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交通部关于暂停从国外进口二手油船和化学品船从事水路运输的通知。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