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省(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海航海航保中心、南海航海航保中心,部规划研究院、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大连海事大学:
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我部组织编制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计划编号20173668-Q-348),现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送你单位,请研究提出意见,于2019年9月12日前书面反馈我部。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也可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xxgk.mot.gov.cn/)查阅。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科技司董丽丽,电话:010-65292100(兼传真)、65292803,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电子邮箱:jtbkjs@sina.com。
附件:1.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单
2.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征求意见稿)
3.《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8月14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