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1月22日宣布,国务院近日批准《海洋督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授权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务院以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审核督察三种方式,对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海洋主管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管理及执法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