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号)作如下修改:将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之一”。
日前,交通运输部出台了《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交办水〔2018〕168号,以下简称《综合评审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8月29日,经济日报记者独家专访了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工作小组召集人张占海,解读《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重要的安全风险防控点。为此,原交通部于2003年颁布实施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于2012年进行了部分修订。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为便于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航运公司和广大船员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规则》修改背景和主要修改内容解读如下:
中国海洋报讯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这是自然资源部针对已取得海域使用权但未开发利用的和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两种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情形制定的专门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海洋资源保护、有效修复和集约利用。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在已设立的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控制地理范围,严加控制排放要求,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促进沿海和内河港口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的意见》(浙海渔发〔2018〕2号,以下简称《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于2018年7月22日由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
为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助力我省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使海洋功能区划的功能定位更合理、整体布局更优化、位置范围更精确、管理要求更具体、海域使用管理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