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武汉阳逻港区,指出长江流域要加强合作,发挥内河航运作用,把全流域打造成黄金水道。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取消了“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许可事项,改为由第三方船舶检验机构签发《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按照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我部对《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为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经国务院同意,《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于2018年6月发布。
近年来,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发展,作为重要原料和能源的矿石、煤炭、陶土等固体散装货物运输量持续增长。固体散装货物相对于一般货物来说,由于其具有颗粒或流态化的物理特征,在水路运输的摇摆状态下容易集中到一侧,致使船舶丧失稳性带来倾覆的危险,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因此,需要特别的管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颁布实施以来,在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船员考试发证义务,规范国内海船船员考试发证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我国海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2004年第13号令)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自该规定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海事行政管理,维护内河水上交通秩序,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8号)。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交通运输部在线访谈栏目。本期访谈邀请到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杨新宅副局长,为大家解读《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我们下面就简称《实施方案》,介绍《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工作目标、实施步骤等。杨局长,欢迎做客在线访谈栏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对规范船舶登记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航运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如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等,都对船舶登记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需要通过立法对相关内容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