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港口法》修订内容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关于取消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的要求,交通运输部近日修订发布了《港口经营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我国是一个海运大国,航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船舶登记制度是国家运输船队发展的调节器,对航运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和支撑作用。
2017年1月16日,交通运输部以2017年第1号令发布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规定》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2019年7月25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便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企业更好地理解该修正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修正案》出台的目的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移民局关于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经2017年5月17日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交通运输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0号),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
适应海事法规变化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随着新的海事法规不断出台,部分原有许可项目的设置和条件发生了变化,需要进行调整。